藥品的冷藏溫度并非越低越好
任何藥品在開封后都應盡快用完,不可參照包裝上面的有效期存放和服用
有些市民購買瓶裝藥,打開包裝后仍然把棉花和干燥劑留在瓶內(nèi),以為這樣能防止藥品受潮,更好地維持藥物質(zhì)量。然而,廣州市食品藥品監(jiān)管局專家指出,這種做法是錯誤的。藥瓶一旦開封,這兩個“幫手”反而會變成吸附水氣的“兇手”,容易使藥品潮濕變質(zhì),開封后應把它們丟掉。對于多劑量多次使用的藥品,放在冰箱內(nèi)保存的溫度并非越低越好;藥店、醫(yī)院代煎的中藥湯劑,即使放在冰箱,也應在3至5天內(nèi)喝完。此外,應注意藥品包裝上的“有效期”只是藥品開封前的有效期,任何藥品在開封后都應盡快用完,不可再參照包裝上面的有效期存放和服用。
誤區(qū)一:開瓶后保留棉花和干燥劑
“有人認為藥瓶開封后應保留里面的棉花和干燥劑,特別是糖衣片。”廣州市食品藥品監(jiān)管局專家表示,這種認識其實是錯誤的。隨著反復開啟藥品包裝,這些阻擋水汽的干燥劑、棉花同樣會吸附空氣中的水汽,如放于冰箱內(nèi),更容易使藥品受潮。
據(jù)介紹,棉花及干燥劑是確保藥物出廠至開封期間的質(zhì)量。藥瓶未開封前,放置棉花的用意有二:一是為了避免藥物在運送過程中受到碰撞破碎,導致藥品粉化;二是阻止水汽進入。而干燥劑則是若有少量水汽進入藥瓶時,可將其吸附。開封后,棉花暴露空氣中易潮濕,干燥劑也失去作用,若與藥品擺放,容易造成變質(zhì)。所以,開瓶后,棉花和干燥劑應立刻丟棄。
誤區(qū)二:冷藏溫度越低越好
有市民喜歡把多劑量、需要多次使用的藥瓶放在冰箱內(nèi)保存。這種做法合理嗎?專家表示,對于多劑量多次使用的包裝,為防止其被開啟后滋生細菌,建議應在開封后適當冷藏,如眼藥水(不含防腐劑,易染菌)、含芳香易揮發(fā)成分的藥品等。
通常情況下,藥品的貨架期是根據(jù)說明書保存條件而定的,“常溫”通常是指10℃至30℃;“陰涼”是在20℃以下;“冷處”則指2℃至8℃。
一般來說,冰箱速凍層為4℃至8℃,可滿足“陰涼”和“冷處”的儲存條件?股、生物制品、胰島素等對熱較敏感的藥品,適合在此長期儲存。冰箱冰凍層為-12℃至-18℃,則不適宜部分藥品的儲存。比如部分酊劑、凝膠劑、乳膏劑、貼膏劑等在溫度過低時會破壞其分散系,導致減效。
此外,專家提醒,藥店、醫(yī)院代煎的中藥湯劑,即使存放在冰箱速凍層,也應在3至5天內(nèi)用完,超過7天以上很可能長菌變質(zhì)。
那么,什么情況下藥瓶不適宜放冰箱?專家表示,用非防水容器包裝的口服固體制劑,如片劑、鋁盒包裝的散劑等,開啟包裝后特別容易吸濕,因此不宜放入冰箱內(nèi)。
誤區(qū)三:開封后仍參照包裝有效期
專家還提醒,藥品保存要注意有效期,不同類別的藥品有效期有差異,服用前需注意。對于未開啟的或有單劑量獨立內(nèi)包裝藥品,應按藥品說明書規(guī)定的貯存條件保存,比如有些藥品需要密閉、避光、陰涼或冷藏貯存,開封前的保存期可至藥品標示的有效期。
“值得注意的是,任何藥品在開封后都應盡快用完,不可再參照包裝上面的有效期存放和服用。”專家提醒,膠囊、滴丸等藥品容易吸潮,開封后應盡快服用完畢,一般應在3個月至半年內(nèi)用完。服用藥水應在療程期間服用完畢。藥品開啟后進行冷藏保存,其意義在于保證短期使用質(zhì)量,而不是長期儲存。